2023年江西助学贷款申请时间条件,江西生源地助学
- 洪振霞
- 2024-04-02 08:08:43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或江西省农信社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前我国已全面推行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除江西省6个地市(上饶、九江、景德镇、萍乡、鹰潭、吉安市)的生源地贷款由江西省农村信用社承办外,江西省其它地市及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均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生源地贷款。
二、凡来自以上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原户籍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首次申请贷款
(1)网上申请。登录网址http://zizhu.jxedu.gov.cn或https://sls.cdb.com.cn注册后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2)资格认定。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3)申请受理。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已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学生本人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前往市(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申请。
(4)签订合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5)确认回执。学生持县资助中心打印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农村信用社贷款确认函》到高校报到,由高校资助中心录入电子回执,县资助中心确认后生效。
续贷(农村信用社除外)
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要求200-400字,校学生资助中心进入系统对学生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审核确认,确认通过后,学生才能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本人或家长任意一方在7月1日—9月1日前往市(县)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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