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从2000至2015各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值是
- 洪振霞
- 2024-04-02 08:08:43
推荐答案2000年特区内度最低工资月标准为547元。
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标准为419元。
2001特区内最低工资标准为574元。
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标准为440元。
2002年特区内最低工资为595元。
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为460元。
2003年特区内最低工资为600元。
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工资为465元。
2004年特区内最低工资为610元。
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为480元。
2005年特区内最低工资为690元。
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为580元。
2006年特区内最低工资为810元;
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为700元。
2007年特区内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
特区外宝安区和龙岗区为750元。
2008年特区内为1000元/月;
特区外为9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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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特区内为1000元/月;
特区外为900元/月。
2010年1100元(关内和关外一致)
2011年1320元(关内和关外一致)
2012年1500元
2013年1600元
2014年1808元
2015年2030元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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