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可投资于新三板市场的公募基金的参与主体、投资范围等内容。
《指引》规定,公募基金投资挂牌股票,基金类别应当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基金财产仅限于投资精选层股票。同时,《指引》还对流动性管理、估值、披露、风险揭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投资交易管控、存量基金监管安排等作出了规范。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机构内控、产品设计、投资限制、申赎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估值披露等方面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针对投资新三板强调科学设定投资限制、完善公允估值机制。
证监会表示,允许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有利于壮大新三板专业机构投资者队伍。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变相降低了新三板的投资门槛。长期来看有利于新三板流动性提升、增强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短期来看,公募基金资金获准入市,对提升新三板投资人信心,起到了正面积极的作用,有利于新三板优质公司的估值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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